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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復:來濠江區租房居住,首先需要到轄區派出所做居住登記,滿半年后再申領居住證。
一、居住登記:
1、填寫居住登記申報表;
2、申報人身份證及復印件;
3、居住地住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(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、房屋產權證明文件、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、用人單位、就讀學校、賓館旅社出具的住宿證明);
4、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及相片。暫住地派出所、市服務中心戶政窗口都可辦理。
二、居住證申領:
1、填寫居住證申辦表;
2、申報人身份證及復印件;
3、根據申請事由分別提供合法穩定就業、合法穩定住所、連續就讀等原件及復印件。
(1)居住地住址證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賃合同、房屋產權證明文件、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、用人單位、就讀學校、賓館旅社出具的居住(住宿)證明;
(2)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、勞動合同、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,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;
(3)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、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;
4、居住證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及相片(居住登記已提供的無需再提供)。暫住地派出所、市服務中心戶政窗口都可辦理。
(《民聲熱線》第十三輪第31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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